针对近期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的发案实际,城区公安分局通过线索梳理锁定犯罪嫌疑人。4月7日,经过蹲守,在开发区一饭店附近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泽州县人)抓获。
经查:王某因经济拮据,遂萌生盗窃念头。今年3月以来,先后窜至前进路、黄花街、景西路、中原街以及凤台街等地,随机拉拽路边停放的汽车车门,如车门未锁便钻入车内盗窃现金、香烟、手机等财物,累计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破案后,追回现金5100元、2部手机及香烟等部分赃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一、车辆停放要选择在正规的停车场或交通部门指定的有人看管的停车点,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
二、离车后,应将车内贵重物品如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三、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切不可麻痹大意,或抱有侥幸心理,有条件的还应启动自动报警装置。
四、一些犯罪分子会利用干扰器来干扰汽车的遥控。有些人为了图方便经常在楼上遥控开锁或锁车,这样容易导致车门“假锁”现象,大家在遥控锁车后一定要再拉动一下车门,看看是否真的已经锁上。
五、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