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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1-03 17:35:00 信息来源: 晋城市公安局

2024年春节、元宵节将至,晋城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双节”期间市场热销食品及常用药品有关问题持续引深“昆仑”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打击食品药品等突出犯罪工作,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和生产生活安全,晋城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三月底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打击重点

肉制品领域,突出打击加工、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及肉制品,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对畜禽注水注药及其它有害物质、私屠滥宰等犯罪行为。

调味品、民俗食品、烟酒饮料领域,突出打击假冒伪劣调味品、民俗食品、酒水饮料及知名品牌卷烟等犯罪行为,特别是以各种“特供酒”为噱头,冒充知名品牌白酒的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食用油领域,突出打击非法收购、销售、使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以及非法勾兑生产销售伪劣香油等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突出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利用网络平台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

食用农产品领域,突出打击在蔬菜生产、经营及蛋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滥用激素、抗生素等犯罪行为。

校园食品安全领域,突出打击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流向校园餐桌,危害广大师生餐饮安全等涉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药品安全领域,紧盯治疗呼吸道疾病及危重症疾病用药,重点打击抗病毒类、退烧类、急救类等相关类别假劣药品以及检测试剂、雾化器、制氧机、血氧仪等医疗器械,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特效药及医用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犯罪行为。

温馨提示

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特号召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保卫食品药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一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守法经营,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是广大消费者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药店去购买食品药品,不要贪图方便和便宜。

三是如需外出就餐的一定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营业证件齐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尤其要摒弃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

当您在生活中发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时,欢迎随时拨打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晋城市公安局:0356-110   0356-3010376  

城区公安分局:0356-3048155

泽州县公安局:0356-3011230

高平市公安局:0356-5682177

阳城县公安局:0356-4233110

陵川县公安局:0356-6206110

沁水县公安局:0356-7022219

北石店公安分局:0356-3664371

开发区公安分局:0356-6965847

  

                             晋城市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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