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山西省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和专家组评审,山西高平科兴米山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望云煤矿分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南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阳城山城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大桥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陵川崇安苏村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沁和能源集团南凹寺煤业有限公司符合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相关规定和条件,我局拟对该9家单位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凡对我局向该9家单位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有疑义的,请及时向晋城市公安局反映。
联系电话:0356-2218101
附件:
晋城市公安局拟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单位情况公示表.xlsx
晋城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