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陵川县公安局办理的赵某盗窃案在陵川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审理宣判,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系晋城市首起“刑拘直诉”案件。

4月1日,西河底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段女士报案称:其经营的水果店被盗现金人民币1245元。

因该案犯罪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与陵川县人民检察院、陵川县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后,陵川县公安局立即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办案机制,从立案、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到移送起诉仅用了1天时间,之后从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陵川县人民法院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创下了陵川县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速度新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