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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你可千万别“掉链”!

发布时间: 2022-01-03 09:45:00 信息来源: 晋城市公安局

现在市民饲养犬只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随之产生的犬只不免疫、遛犬不牵绳、犬只伤人、犬吠扰民、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既影响城市形象又危害公众安全。如果宠物狗伤人狗主人有哪些责任? 

1、宠物狗咬人,狗主人是否担全责?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遗弃狗伤人,原主人是否担责?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3、逗狗致害,狗主人承担少部分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4、烈性犬伤人,狗主人是否承担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示:犬只饲养人要为自己的爱犬办狗证、打疫苗、牵绳子、讲卫生、不扰民、不丢弃,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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