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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三类电诈需重点防范

发布时间: 2024-11-04 09:44:18 信息来源: 晋城市公安局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依然高发多发,犯罪分子的诈骗方式和手法也在不断升级更新,特别是近期多发三类电诈,广大群众务必重点防范。

一、刷单返利类诈骗

刷单可以说是电诈之王,当前,近30%的电诈案件都是刷单返利类诈骗。骗子通常在网上发布兼职广告,或以色情内容、免费礼物为诱饵拉人建群,诱导群内受害人完成刷单、点赞等任务,并发放小额佣金获取其信任。在受害人尝到“甜头”后,骗子再诱骗受害人下载虚假App加大资金投入,之后以“操作异常”“无法提现”等借口拒不返还资金或要求支付“保证金”“解冻费”等继续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兼职刷单是骗局,不要被“动动手指、日进百金”的话术迷惑。

二、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

诈骗分子将受害人拉入所谓“投资”群聊,冒充投资导师、理财顾问,以发送投资成功假消息骗取受害人信任,或通过网络与受害人建立感情,再以有“特殊资源”“平台有漏洞”等可获得高额回报等理由,诱导受害人按照“导师”指令操作,通过分享虚假提现截图,引诱受害人开设账户进行投资。前期小额试水予以返利,待加大投入后,就会无法提现,并将受害人拉黑。

警方提醒: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推荐的投资理财,凡是标榜“内幕消息”“稳定高回报”的网络投资理财都是诈骗。

近期,此类诈骗在我省出现了新的手法,诈骗分子谎称有“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诱骗受害人购买黄金并邮寄到指定地址进行“充值投资”,从而实施诈骗。利用黄金交易来隐藏、转移非法资金已成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常用方式,千万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或邮寄贵重物品。

三、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社交平台或购物网站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或提供论文代写、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的广告。当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诱导受害人通过微信、QQ或其他社交软件添加好友,以私下交易更方便、更便宜为由要求私下转账。待受害人付款后,以交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其继续转账,事后将受害人拉黑。

警方提醒:通过社交网络平台交易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的真实信息,对异常低价的商品要提高警惕。

此外,近期还出现了通过赠送小礼品、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的案件。犯罪分子以免费赠送鸡蛋、玩具等小礼品的方式吸引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注意,后借机操作其手机私自注册QQ、微信、抖音等网络账号,随后向电诈团伙出售,用于电诈犯罪“引流”。千万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诱骗,成为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对于电诈犯罪,一定要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注意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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