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4日,李某报警称其母亲手机放在家中被人盗走。接到报案后,城区分局刑侦大队细致摸排走访,立即锁定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连某,破获该起入室盗窃案件,带破两起盗窃地下室案件。
经查:2024年7月份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连某(男,泽州县人)和刘某在城区某社区合租。8月1日21时左右,连某和刘某二人商定到房东郜某屋里盗窃,后连某到一楼房东卧室柜子上盗窃了一部手机。连某和刘某二人将手机微信内4000多元通过扫描支付挥霍,后将手机卖到圣亚附近一二手手机店,获利共计4500余元。另查明,犯罪嫌疑人连某和刘某在城区某小区一地下室内盗窃茅名酒一箱,在另为某小区一地下室内盗窃香烟数条。
目前,犯罪嫌疑人连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其他相关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