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紧绷守护群众安宁之弦,全面加强电诈案件源头管控工作,深度挖掘电诈线索,以实际行动破案保平安。2月7日,侦查员经过数据分析研判,摸排走访,在壶关县抓获在沁水县公安县为电信诈骗取现转账赃款的尚某等人“跑分”团伙的上线张某。
经查:2024年12月19日,丁某与尚某在犯罪嫌疑人张某联系下,使用境外涉诈软件与电信诈骗人员“小宝”(身份不明)取得联系,并向上线“小宝”交纳价值10000元人民币等价的押金,后由赵某通过工商银行进行“跑分”为电信诈骗分子转移犯罪赃款,导致受害人被骗资金无法追回。丁某、尚某、赵某(三人均已被沁水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从中获利2500元,张某从中获利1000元。
目前,张某已被沁水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