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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的“红警调解”

发布时间: 2023-08-14 09:21:03 信息来源: 晋城市公安局

下村派出所坚持“警力跟着民情走、服务跟着民生走”,在全镇26个行政村建立“红警调解室”,组建“红警调解队”,完善调解机制,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一、共建共治,打造“十位一体”的调解队伍。组建了百余人的“红警调解队”,发动党政机关、法庭、司法所、村“两委”成员、老党员、律师、金牌调解员、治安积极分子、退休教师、乡贤等十支力量参与其中,构建了“十位一体”的多元调解格局。针对调解队员各自特长,将调解队细分为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劳务纠纷、消费维权纠纷、人身伤害纠纷和企地纠纷六个调解分队,应对不同类型的纠纷,确保法理情在专业领域给予最公正的调解。

今年1月,下村镇村民牛某与段某邻里二人在烧烤店内酒后发生争执,并有肢体接触。民警现场处置完毕后,组织人身伤害纠纷调解队员为双方计算了身体伤害、医疗费、误工费和行政处罚成本,列举了打架双方不听劝告,最终升级为流血事件的案例,并从对家庭负责的角度缓和双方情绪,终使双方握手言和。

二、问题导向,构建“层级分明”的调解机制。结合实际推出“田里和解、村里化解、所里调解”三级调处机制,努力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村,和谐一镇的社会效果。

(一)“自治”托底、将简易纠纷和解在田间地头。积极发挥红警党员的先锋引领带头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村民开展自治,及时在田间地头化解小矛盾、小纠纷。今年6月,正值三夏农忙时节,史村红警调解员在田间耕作时,及时制止并化解了一起因收割机费用问题产生的农忙纠纷。

(二)“联治”引领,将一般纠纷化解在村委会大院。组织村“两委”干部、退休教师、乡贤等长河红警成员在本村化解纠纷,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氛围。今年4月,中村村民苗某山与李某政邻里二人因耕地问题多次争吵,民警组织村“两委”成员、乡协等及时进行调解,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明确,终使二人握手言和。

(三)“法治”护航,将疑难纠纷调解在公安派出所。对重大复杂疑难且多次调解未果的矛盾纠纷,下村派出所组织法庭、司法所,并联合金牌调解师、心理辅导师、长河红警等启动“3+N多元善治调解”机制。坚持打好“感情牌”和“法律牌”,根据不同矛盾纠纷,邀请村委会干部、调解员、网格员等长河红警成员打好感情牌,结合亲情、道理、法理,解开当事人双方“症结”。特别是针对多次报警和重复报警的情形,主动摸排化解,找准问题根源,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努力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发生。

三、贴身服务,建立“触手可及”的调解阵地。立足全镇实际,通过与村委会联建模式,在26个行政村建立“红警调解室”,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就在群众身边。其中,扎根下村治保39年,曾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现年72岁的红警调解员苗敦正,其组建的“老敦调解室”与红警成功联调矛盾30多起,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

今年2月,红警调解员苗敦正在巡逻过程中,看到互为亲戚的杨某和王某正在拉扯谩骂,便立即制止双方行为,并邀请到“老敦调解室”解决纠纷,最终二人化解矛盾。

下村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治理,做好主防工作,创新矛调模式,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努力化解矛盾小纠纷,写好共建共治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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