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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警方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

发布时间: 2026-01-23 09:41:56 信息来源: 晋城市公安局

“警察同志,我捡到一只五颜六色的小鸟,你们快出来看看!”

1月13日,群众张某在路边发现一只羽色斑斓、迟迟不肯起飞的漂亮鸟类,判断其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便第一时间将鸟儿送至阳城县公安局皇城相府景区派出所警务室。

民警检查后发现,其头部为金黄色,后颈为橙棕色扇状羽,翅膀为蓝色,自腰以后转为深红色。经过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被称为“人间凤凰”,是驰名中外的观赏鸟类。

经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工作人员当场对红腹锦鸡进行了细致检查,确认其身体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不存在受伤或患病的情况,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后,为减少人为干预、保障其生命安全,工作人员选择生态环境适宜的林地成功将其放生。

红腹锦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广大市民朋友遇到野生动物

一定要积极联系警方或野生动物救助站

切莫擅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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